打官司判决书多久能下来?


在打官司时,判决书多久能下来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不同程序的审理期限有所不同。 首先是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正常情况下三个月内会出判决书,特殊情况经批准最多四个月。 其次是普通程序。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大多适用普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正常情况下六个月内出判决书,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到一年,甚至更长。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比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它们的审理期限也有不同规定。刑事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案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期限是一般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审理期限延长,比如需要进行鉴定、公告送达等。所以,具体案件的判决书下达时间,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可以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