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是一名怀孕的女员工,最近公司好像有辞退我的意思。我很担心会失去工作,也不知道公司在我怀孕期间能不能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能辞退我,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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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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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为了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因为这些原因,用人单位不能辞退怀孕的女员工。 然而,法律也不是绝对地限制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怀孕女员工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女员工怀孕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女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女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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