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因为一些事被行政拘留了几天。我挺担心公司会因此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公司有没有这个权利,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保障我的权益的,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得到确切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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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行政拘留本身并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中并没有将行政拘留列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过,如果因为被行政拘留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发生,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那么公司依据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合法。 另外,当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暂时停止劳动合同履行的方式,即中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费,中止的时间也不计算为劳动者的本单位工作年限。若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不同地区在具体执行和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关注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没有相关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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