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是否能撤销?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现在和对方私下达成了和解,对方答应会尽快还钱。我就想问问,强制执行启动之后还能不能撤销啊?要是能撤销的话,有啥规定和流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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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后是可以撤销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强制执行是可以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当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或者申请人基于其他原因自愿放弃强制执行等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这就意味着强制执行被撤销了。所以,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和要求,强制执行是能够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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