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预缴方式企业可以自己选择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申报所得税预缴时,不太清楚预缴方式能不能由企业自己定。不知道税法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企业有自主选择权,还是必须按照特定的方式来预缴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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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预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企业是可以自己选择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所得税预缴的概念。企业所得税预缴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预先缴纳一定时期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这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是持续进行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的,如果等到年度结束后才一次性缴纳税款,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也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也就是说,企业一般有几种预缴方式可供选择。一是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这种方式比较直接,就是根据企业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实际赚的利润来预缴税款。二是当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时,企业可以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简单来说就是参考上一年度的纳税情况来预缴。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不过,企业虽然有一定的选择权,但也不能随意变更预缴方法。一旦确定了预缴方法,在该纳税年度内就不能随便更改,这是为了保证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所以,企业在选择预缴方式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谨慎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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