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自建办公楼能否办理预售?

我所在的企业自建了一栋办公楼,由于资金方面的问题,想通过预售办公楼来缓解资金压力。但不清楚企业自建的办公楼是否可以办理预售,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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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楼预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企业自建办公楼能否办理预售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房屋预售的概念。房屋预售,通俗来讲,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还没建成的时候,就把房子预先卖给购房者,购房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它和我们平时常见的现房销售是不一样的,现房销售是房子已经完全建好,各项设施都完备了才进行售卖。 对于企业自建办公楼能否办理预售,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里的“商品房”从法律适用范围来讲,也包括企业自建用于销售的办公楼。 也就是说,企业自建办公楼如果要办理预售,就必须满足上述这些条件。只有在交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使用权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投入的建设资金达到规定比例,确定了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并且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之后,才可以进行预售。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于办公楼预售的管理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对企业自建办公楼的预售有更严格的要求或者额外的规定。比如,可能会要求企业有良好的信誉记录,或者对办公楼的用途有一定的限制等。所以,企业在打算办理自建办公楼预售之前,除了要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详细了解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如果企业不满足预售条件就进行预售,那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这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企业自建办公楼在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后,是可以办理预售的。但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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