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让?
我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出去了,现在有个不错的机会能把这些股权转让出去赚一笔,但是不清楚股权质押后还能不能转让,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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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把自己的股权交给别人作为一种担保。那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呢,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没有协商同意转让股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股权是不能转让的。这是因为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对该股权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如果随意转让股权,可能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例如,张三将自己在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李四获得借款,在没有和李四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张三就不能把质押的股权转让给别人。 而当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股权时,这种转让是被允许的。不过,转让所得的价款要处理好。出质人可以用这笔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就相当于提前把借的钱还了;也可以将价款进行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比如,还是上面张三和李四的例子,若他们协商一致同意转让股权,张三转让股权拿到钱后,可以选择直接把钱还给李四,也可以把钱交给提存机关。 所以,股权质押后一般不能转让,但在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并且要对转让所得价款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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