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断了2年该怎么赔偿?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你这种已经过去2年的情况下,很可能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不过,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特殊原因耽误了申请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所以你需要仔细分析是否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如果存在,可以尝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 若无法认定工伤,你还可以考虑按照民事侵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现场证明等,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注意民事诉讼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是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