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了定金又反悔不租了怎么办?
我看中了一套房子,给房东交了定金,结果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我现在很着急找房,也不想就这么算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房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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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支付定金的一方(也就是您)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房东收了您的定金后又反悔不租了,属于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情况。您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您交了1000元定金,那么房东就应该返还您2000元。 您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向他说明法律规定,要求他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像定金收条、聊天记录等,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房东收了定金且反悔不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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