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交了定金但没签合同,房东不想租了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出租房,当时给房东交了定金,但还没来得及签合同。结果现在房东突然说不想租给我了,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房东这样做是不是违法?我能要求房东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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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虽然没签合同,但定金交付后,定金合同已经成立。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目的是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房东不想租了,这属于房东违约,您有权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 遇到这种事情,您可以先尝试和房东友好协商,心平气和地跟房东讲清楚法律规定以及您的诉求,看能否让房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照规定双倍返还定金。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您可以邀请当地的房管部门介入,让他们帮忙敦促房东退还定金。房管部门作为房屋租赁的管理机构,有一定的管理和调解职责,他们的介入可能会促使房东解决问题。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那么您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仲裁需要您和房东事先有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协议,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交付定金的凭证、与房东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对您主张自己的权利非常重要。总之,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不要因为房东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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