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现在想分开。我们一起买了房、存了钱,想知道这种没领证的事实婚姻,财产能不能分割,该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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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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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事实婚姻的财产是否可以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一定的时间界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其财产分割与合法婚姻的财产分割基本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在事实婚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首先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未补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实践中,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总之,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涉及财产分割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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