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商品房能不能退?
最近看房子,发现开发商宣传的和实际情况不太一样,比如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宣传的绿化面积也达不到。现在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种因为虚假宣传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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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商品房能否退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存在特定严重情形,购房者可依法申请退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全额购房后,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交付后经检验仍不合格;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日常居住;或者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出售或抵押给他人等情况。若能证实卖方存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合同行为,购房者即可主张退房。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其次,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者也可以主张退房。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后,若仅仅是购房者个人意愿改变,而非基于上述合理原因提出的退房请求,通常是难以实现的。因为一旦房屋买卖合同已实际生效,无正当理由退房即构成违约,购房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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