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已开庭的案件能否到派出所立案?
我碰到个官司,开庭后才发现对方可能搞了虚假诉讼。我就想问问,这种已经开庭的虚假诉讼案件,能不能到派出所去立案啊?我不太清楚具体流程和规定,担心错过了维权时机,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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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对于已开庭的虚假诉讼案件,是可以到派出所立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虚假诉讼案件中,公安机关具有立案侦查的职责。当发现虚假诉讼行为时,受害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可以向派出所报案。一旦派出所受理案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于已开庭的虚假诉讼案件到派出所立案,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要能够初步证明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比如伪造的合同、虚假的证人证言等。这样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准确地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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