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人的家人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
我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了,住院这段时间我家人一直在照顾我,没办法正常上班,有收入损失。我想了解下,像我家人这种因为照顾我不能工作产生的收入损失,能不能算误工费要求对方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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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人的家人本身一般没有误工费,但可能会以护理费的形式得到相应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受害人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赚的那部分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提到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指的是受害人的误工费。而对于受伤人的家人,如果其在医院陪护照顾受伤人,从而无法正常工作产生了收入损失,这种情况通常是以护理费的名义来进行赔偿。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如果家人有固定收入,护理费可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所以,虽然家人没有误工费,但可以通过主张护理费来弥补因照顾受伤人而遭受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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