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危险驾驶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危险驾驶把我的车撞了,我车损坏挺严重,人也受了点伤。我想知道在这种危险驾驶的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车辆修理费、医疗费这些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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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危险驾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危险驾驶,简单来说,就是在道路上实施一些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行为,像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况,都属于危险驾驶。而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就为危险驾驶情况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危险驾驶案件中,如果因为犯罪人的危险驾驶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被害人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例如,危险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了被害人车辆的损坏、人身伤害等,被害人因此支出的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等,都属于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提出赔偿请求。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的赔偿范围主要是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此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通常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如果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车辆维修发票等,以证明自己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损失的具体数额。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要注意赔偿范围和时间要求等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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