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事故调解书对方赔了1500后自己还能出险修车吗
前阵子出了个交通事故,后来和对方签了事故调解书,对方也赔给我1500块钱了。可我的车修起来估计费用还不少,我就想着能不能再用自己的保险来出险修车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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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签过事故调解书且对方已经赔偿1500元后,自己是否还能出险修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在事故发生时,你及时向交警部门报了警,同时也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那么后续是有资格申报保险的。保险公司会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按照既定流程展开相应赔偿。比如,明确了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等情况后,按规定进行赔付。这是因为有正规的报警和报案记录,能清晰证明事故的发生以及相关情况,符合正常理赔的基本要求。法律依据在于交通事故发生后,正常的理赔流程就是基于这些有效的记录来开展的。 然而,如果涉事车辆在事故现场既没有进行报警,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那么之后就很难再报保了。这是因为缺乏及时的报警或报案记录,没有足够明确的证据来证明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难以核实情况,报保申请就很难获得批准。 另外,即使报警报案了,还得看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有些保险条款可能对于已经获得第三方赔偿后的理赔有特殊约定,比如规定在获得对方赔偿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或额度会有所不同。而且,如果事先没有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与对方达成私下和解,即使有交警部门协助促成调解,保险公司也可能不承认该和解协议,从而影响你的出险修车理赔。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事先详细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相关概念: 事故调解书:是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或其他调解机构的主持下,就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书面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出险: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车辆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故,车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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