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对方在外地。我想在本地起诉离婚,不知道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我不太清楚起诉离婚的管辖地规则,想了解一下究竟能不能在本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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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确定能否在本地起诉离婚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如果您所说的“本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那么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 不过,该法第二十三条也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情况包括: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如果符合这些特殊情况,并且“本地”是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也能在本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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