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但现在我俩都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回老家办理。我想知道能不能直接在外地起诉离婚,具体该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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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是否可以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管辖法院的概念。管辖法院就是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受理某个案件的法院。一般来说,起诉离婚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所以,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这个地方不是他住院就医的地方,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地某个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多,原告就可以在这个城市的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在外地起诉离婚是有可能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要找准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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