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是否可以找别的工作?
我因工伤受伤了,目前还在工伤期间。现在有另一家公司给了我一个不错的工作机会,但我又担心这会对我目前的工伤待遇或者后续理赔产生影响。我想知道在工伤期间能不能去别的地方上班,具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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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能否找别的工作,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工伤医疗期内,通常劳动者应得到充分休息。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得擅自为其安排其他工作任务,除非劳动者本人自愿同意。这是因为在此期间员工需要专注于身体的恢复,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次,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雇员不得擅自在其他公司任职。因为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前往其他公司就业需要得到原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明确批准。这是为了避免出现劳动关系混乱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保障工伤认定和后续理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者,工伤鉴定并不影响换工作,但建议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工作情况再做选择。如果在康复期内劳动者决定终止与雇主之间的劳务关系,要注意相关补偿款项的领取等问题。例如伤残津贴等补偿款项是基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及工伤情况而定的,若处理不当可能影响自身权益。 总之,工伤期间找别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原单位意见以及对工伤待遇和理赔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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