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会被辞退?

我跟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来以为工作稳了。但最近公司效益不太好,有裁员的风声。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辞退,想了解下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到底能不能辞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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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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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很多人以为签了这种合同就进了‘保险箱’,不会被辞退,其实并非如此。下面从几个方面给您详细分析。 首先,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出现了上述这些情况,即便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能依法辞退劳动者。 其次,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但需要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最后,经济性裁员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能被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在经济性裁员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能在被裁减的范围内,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绝对不会被辞退。不过,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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