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判定的?

最近正在办离婚,和另一半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今年5岁,一直是我在照顾,但对方经济条件比我好。很纠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判定抚养权都会考虑哪些具体因素,怎么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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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要依据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 首先是孩子年龄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比如婴儿需要母乳喂养等,母亲能给予更细致的关怀。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时候,法院会综合很多因素来判断。比如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孩子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举例来说,如果一方一直承担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的责任,像接送孩子上学、辅导作业等,那么在这方面就更有优势;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和教育资源,也是一个考虑因素;教育背景好的一方可能在培养孩子学习习惯和引导孩子成长方面更有能力。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法院一般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此外,如果双方都争取抚养权,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外,若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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