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可以判五个月吗?
我想了解下在法律里,法院判刑时,有期徒刑有没有可能只判五个月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具体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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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它是我国刑法中适用范围较为广泛的一种刑罚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就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最短期限是六个月,所以通常是不可以判处五个月有期徒刑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数罪并罚的时候,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如果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但即便如此,数罪并罚中的有期徒刑单罪依然要遵循六个月以上的基本规定。 另外,还有死缓变更和限制减刑的情况。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不过这些情况也不涉及判处五个月有期徒刑的情形。综上所述,一般是不会出现有期徒刑判五个月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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