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不用签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签,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应当签订。 首先,解释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它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合同没有一个明确的到期时间,只要不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终止情形,双方就需要一直履行合同义务。 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更倾向于短期的、有明确期限的工作安排,与用人单位沟通后达成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比如,张三从2010年开始在某公司工作,到2020年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张三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张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应当与张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例如,某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李四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了12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这种情况下,除李四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例如,王五与公司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王五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当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王五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拒绝与劳动者签订,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