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依法成立商会协会?
我有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想了解下在国内我们企业能不能依法去成立商会协会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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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是可以依法成立商会、协会的。商会、协会是一种社会团体,它是由一定数量的单位或个人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成立商会、协会可以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市场挑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这从法律层面明确赋予了外商投资企业成立和参加商会、协会的权利。 同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也对外商投资企业成立商会、协会作出了程序性的规定。如果外商投资企业要成立商会、协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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