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找到的财产可以再分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有些财产没发现,现在我找到了这些财产。我想知道,这些离婚后才找到的财产,能不能重新进行分割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对于离婚时未进行分割的财产,是有可能再次进行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后找到的财产”在法律上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这些财产的存在,那么另一方有权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这里的“三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限制,从发现财产的日期开始计算。比如,离婚后一年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笔存款,那么就需要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去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是离婚时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没有意识到这部分财产的存在,比如一些被遗忘的共同债权,或者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当时无法进行分割的财产,在离婚后找到或者具备分割条件了,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 不过,请求再次分割财产,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可以是银行账户信息、房产证明、购买凭证等。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后找到的财产是有可能再次进行分割的,但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和证据的收集。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