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感情后骗取钱财是否可以立案?
我被人利用感情骗了钱,对方一开始和我甜言蜜语,后来找各种借口跟我借钱,现在我联系不上他了,我想知道这种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的情况,警方可以立案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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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感情后骗取钱财是有可能立案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的情形中,行为人往往是通过虚构感情、编造虚假理由等手段,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也就是说,如果被骗取的钱财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一般会予以立案。 不过,在实际中,要认定为诈骗罪并成功立案,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诈骗的故意和行为。比如要有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对方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钱财。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影响立案。所以,如果遭遇这种情况,应当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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