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否可以是骗物?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有人用虚假的理由从我这里拿走了我的一件贵重物品,我怀疑自己是被骗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诈骗罪只是指骗钱,还是也包括骗物呢?这种骗物的情况能不能认定为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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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式的钱财,也包括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所以诈骗罪是可以骗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骗取他人物品,且该物品的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诈骗罪数额标准时,就构成诈骗罪。例如,甲以帮乙卖古董为由,将乙的古董拿走后据为己有,而这个古董经鉴定价值超过了当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骗物和骗钱一样,都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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