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实际能得到吗?
我买房签合同约定违约要付20%违约金,现在卖家违约了,我想按约定拿到这笔违约金,但又担心实际拿不到。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约定是怎么执行的,所以想问问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实际能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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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违约金20%是否实际能得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我国法律中,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意味着,如果购房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为20%,从合同约定层面是有依据的。 然而,当违约情况发生后,违约金是否能按照约定的20%实际得到,还需考量违约金是否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违约方认为约定的20%违约金过高并向法院请求调整,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如果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 所以,如果守约方能够证明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接近或超过按照20%计算出来的违约金数额,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就更有可能按照20%的标准拿到违约金。但要是违约方能够举证证明违约金过高,法院通常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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