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的房子已过户,还能要回来吗?
我在结婚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对方,现在有些后悔,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有哪些办法可以尝试拿回房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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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结婚前的房子如果已经过户,要再拿回来是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不动产的过户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一旦完成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就依法转移给了受让人。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房子有可能要回来。 首先,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并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就有可能让过户行为被撤销,从而使房子回到原所有人手中。比如,对方通过欺骗手段让您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办理了过户,这种情况就属于欺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 其次,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特殊约定,例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约定,当条件未成就或期限未届满时,原所有人可能有权要求收回房屋。例如约定只有在双方结婚满一定年限后房子才完全归对方,若未达到该年限,原所有人就有可能要求收回。 最后,如果是单纯的赠与,且不符合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通常是不能要回来的,除非对方主动归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房子已经过户,就属于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 总之,要想让婚前已过户的房子回来,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法律因素和具体情况,并且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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