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被扣除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我辞职了,公司扣了我一部分工资。我觉得他们扣钱不合理,但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要回这部分被扣除的工资呢?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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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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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辞职后被扣除的工资是否能要回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咱们得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应得的收入,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不过,该规定也列举了一些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如果扣除工资是因为这些法定情形,那就是合理的,很难要回来。 但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工资不属于法定允许的范围,就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比如,仅仅因为员工辞职就随意扣钱,或者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如未完成不存在的工作指标、所谓的“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无实际证据等)扣钱。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回被扣除的工资。 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扣钱的依据,并退还不合理扣除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调查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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