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了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检察院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简单来说,就是让犯罪嫌疑人在外面等候审判,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了,但只要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意味着被批捕者本人及其家属等相关人员,都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状况来进行审查和判断。 不过,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注意的是,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和理由,证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如果是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就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如果是基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情况申请,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如保证随传随到等。 总之,检察院批捕后并非就不能取保候审了,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然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