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期间停工留薪待遇与误工费能否同时获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还在养伤不能上班。听说有停工留薪待遇和误工费这两个说法,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因公受伤的情况,这两个待遇能不能同时拿到手呢?主要是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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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因公受伤期间停工留薪待遇与误工费是否能同时获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停工留薪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需要住院治疗3个月,这3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他所在单位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待遇每月给他发钱 。 误工费则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受害者由于身体遭受到严重损害,导致其无法继续正常工作所承受的经济利益损失。例如小王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因伤无法工作,侵权人就需要赔偿他这段时间的误工费。 如果只是单纯的工伤,不存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那就不存在误工费一说,职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即可。 要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工伤职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除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外,即使第三人已经支付了误工费,用人单位还是应该全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比如小张在下班途中被车撞了,被认定为工伤,撞人的司机赔偿了误工费,小张所在单位依然要支付他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二者性质不同,前者属公法领域,基于社保法律关系发生,后者属私法领域,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不宜径行替代。 综上所述,单纯工伤时只有停工留薪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除工伤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获得外,停工留薪待遇与误工费通常可以同时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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