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妻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离婚时能否要回彩礼?
我和妻子结婚后,她一直拒绝履行夫妻义务,这让我觉得这段婚姻没法继续下去了,我想离婚。当初给了她家不少彩礼,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我能不能把彩礼要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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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妻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离婚时能否要回彩礼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财物,这是一种传统习俗。 关于能否要回彩礼,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相关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到妻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若因妻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双方确未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男方要回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比如,两人结婚后一直分房睡,没有夫妻之间应有的共同生活状态,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条。 不过,若只是妻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但双方实际上还是共同生活在一起,比如一起居住、共同承担家庭开销等,仅仅以这一点要求返还彩礼,可能就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另外,如果因为婚前给付彩礼,使得给付人家庭背负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即使双方有共同生活,在离婚时也可能依据“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条要求返还彩礼。但这里对于“生活困难”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达到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程度。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能否要回彩礼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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