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后能让公司赔偿吗
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入职的时候没签劳动合同,现在从公司离职了。心里有点不平衡,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公司给我一些赔偿呀,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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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后,是有可能让公司赔偿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你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一直没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五个月,这4个月公司都要按照两倍工资给你发放。这里要注意,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哦。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方面应当支付劳动者每月两倍的工资,另一方面,法律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关于离职时的经济补偿。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要解除合同的话,需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2年,就支付2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过,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通俗说,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就要一直履行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双倍工资差额: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一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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