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跟公司协商离职能赔到钱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想和公司协商离职,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赔偿。我担心离职后公司或者工伤保险那边不认,我想知道具体满足什么条件能拿到赔偿,赔偿项目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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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跟公司协商离职,在满足相关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关键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保障伤残者的医疗和生活,以及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后续医疗费用等的一种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对其未来就业产生影响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同时,若工伤职工存在丧失继续享有该项待遇的资格、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接受必要的治疗措施等情况,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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