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后30天能直接去领离婚证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去办理了离婚登记,听说有30天冷静期。现在冷静期快到了,想问问是不是30天一到,我们就能直接去领离婚证了?需不需要额外准备啥东西或者走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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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后30天并不能直接去领离婚证。这要从我国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说起。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思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登记后的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一个30天的领证期。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所以,离婚登记后30天不能直接去领离婚证,要等冷静期届满后,在规定的领证期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有可能领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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