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发了工资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最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我有点疑惑,公司已经发工资了,我还能不能再领生育津贴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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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公司发了工资是否还能领生育津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公司已经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正常发放了工资,且该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就不存在再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因为公司已经履行了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的义务。 然而,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的。在这种情况下,若公司发放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将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部分支付给自己;若公司发放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一般就不需要再领取生育津贴了,因为公司已经给予了女职工不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工资待遇。 总之,关键在于是否参加生育保险以及公司发放工资与生育津贴标准的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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