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我所在的公司给我发了产假工资,同时我也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能不能同时都拿到手,担心会违反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关于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同时领取的具体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展开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通常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发放的工资。它是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一种工资支付保障,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也能有基本的生活收入。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旨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用人单位无需再另行发放产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所以,一般情况下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领取,具体要根据所在单位是否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来确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待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