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译被告知不给稿酬只署名是否可以?

我接了个试译的活,对方跟我说只给我署名,不会给稿酬。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坚持要稿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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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译稿酬
  • #著作权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译过程中被告知不给稿酬只署名是否可以,这需要从多个角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就包含了署名权,也就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而财产权则包括获得报酬权等。 在试译这个场景中,如果试译的内容构成了作品,译者是享有著作权的。从理论上讲,译者既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也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但具体是否能获得稿酬,还得看双方之间是否有约定。 如果双方事先有明确的约定,比如约定试译阶段不给稿酬只署名,并且这种约定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从合同角度来看,这种约定是有效的,译者可能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不管是书面约定还是口头约定,只要是有效的合同约定,双方都应当遵守。 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在这种情况下,译者有权要求按照市场价格获得相应的稿酬。 所以,试译被告知不给稿酬只署名是否可以,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以及约定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译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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