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能得到财产吗?

我和对象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加了名是不是离婚时我就能分到房子的财产啊?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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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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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能否得到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证加名是一种产权变更行为。简单来讲,就是把原本属于一方的房产部分产权或者全部产权,通过合法的手续变更为双方共有。这在法律上是对房产所有权的一种重新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产证加名就属于不动产产权的变更登记,从登记完成那一刻起,加名方就成为了房产的共有人,在法律上拥有了相应的产权份额。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加名后在离婚时就一定能顺利得到财产。法院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一方面,会考虑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购房款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婚后虽然加了另一方的名字,但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适当调整双方的产权分配比例。例如,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婚后加名只是出于感情因素,那么在分割时,出资方可能会获得较多的份额。 另一方面,会考虑婚姻持续时间以及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如果婚姻持续时间较短,加名方对家庭的贡献较小,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比如,双方结婚仅一两年就离婚,加名方在这期间没有对家庭有实质性的贡献,那么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不会获得与登记份额完全一致的财产。 此外,如果加名时双方有关于房产的约定,比如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的产权比例或者分割方式,那么法院会优先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是否能得到财产以及能得到多少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判断。在面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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