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还能领取吗?
我遭遇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一直盼着道路救助基金能帮一把。但很不幸,患者最终还是去世了。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患者死亡的情况,还能不能领取道路救助基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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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是否还能领取,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道路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如果患者在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且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那么对于其死亡前产生的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是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此外,丧葬费用也可以通过道路救助基金来垫付。一般来说,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其已经发生的抢救费用;受害人亲属则可以申请垫付丧葬费用。 不过,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医疗机构的抢救费用清单、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给予垫付。所以,患者死亡并不必然导致不能领取道路救助基金,关键是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形以及能否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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