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道路基金的钱责任方赔付不起时,是否由受害方承担?

前段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出了一部分钱来救我。现在责任方说他没钱赔付道路基金的钱,相关部门就找到我,让我来承担。我就想问问,这种责任方赔付不起的情况,真的要我这个受害方来承担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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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基金一般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它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抢救受害人等情况垫付相关费用的一种保障机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道路基金垫付的钱是由责任方来偿还的。 一般而言,受害方没有承担偿还道路基金垫付费用的义务。救助基金设立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救助受害人,不能因为责任方赔付不起就让受害人来承担。如果相关部门要求受害方承担,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受害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道路基金的垫付有一定关联,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责任划分来确定是否承担部分费用,但这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责任认定。如果受害方遇到被要求承担道路基金费用的情况,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其明确法律依据和责任划分的证据。如果沟通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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