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事故车主全责但无钱垫费该怎么办?
我开车出了人伤事故,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可我最近经济上实在困难,拿不出钱垫付伤者的费用。心里特别着急,也很担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有哪些途径来处理这个垫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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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伤事故中车主全责却无钱垫费的情况,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伤者可以向肇事方的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赔偿。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伤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或垫付。 其次,如果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者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肇事后逃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另外,车主和伤者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的分期赔偿方案。车主应如实向伤者说明自己无力垫付的情况以及偿还能力和意愿,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还款期限和方式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伤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对车主名下财产进行处置来获取赔偿款。 总之,即便车主无钱垫费,伤者的救治和赔偿也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和解决途径,双方都应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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