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扭送公安机关后还需要被传唤吗?
我之前发现一个小偷在偷东西,就把他扭送到了公安机关。但之后听说公安机关可能还会传唤他,我有点不明白,既然都已经扭送到公安机关了,为啥还可能要传唤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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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扭送和传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扭送是指公民将具有法定情形的人立即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扭送是公民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一种方式,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而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被扭送的人到达公安机关后是否还需要被传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并且认为不需要进一步调查,那么可能不会再进行传唤。但如果案件还需要进一步侦查,或者需要被扭送的人提供更多的信息,公安机关就有可能对其进行传唤。所以,即使被扭送的人已经到了公安机关,也不排除之后还会被传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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