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是怎样的?遇到强拆铁皮房该如何处理?

我在集体土地上建了个铁皮房,最近突然有人要强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在管理上都有什么规定,面对这种强拆情况,我能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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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如下: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存在不同的经营、管理主体。如果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那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要是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就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二条也有相关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这就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保障集体土地管理有序。 遇到强拆铁皮房可以这样处理: 首先要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对老百姓很重要,面对强拆,很多人容易情绪激动,但不要以暴制暴,避免产生肢体冲突。报警能留下强拆相关证据,并且借助警方力量及时制止可能继续的违法行为。 其次,要依法确认政府强拆违法。给政府的强拆行为定性为违法,能让您站在法律与道德的有利地位,为争取合理补偿建立基础,同时还可以申请政府依法查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再者,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给予处理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若被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另外,被拆迁人在知道房屋被强拆后,可以在两年内向当地的房屋征收负责机关(一般为市、县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国家赔偿,也可以在提起复议和诉讼的过程中,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 相关概念: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司法强拆:是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强拆决定,再由行政机关去执行的强制拆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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