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该如何处理?遇到强拆物品又该怎么要回赔偿?

我家在农村,最近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事和别人起了争执,一直没个结果。而且前段时间房子还遭遇了强拆,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拿出来。我就想知道这种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要怎么解决啊?强拆之后那些物品的赔偿又该怎么去争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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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简单说就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使用的权利。在农村,这类纠纷大多先由乡政府处理。这是因为乡政府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处理起来更方便快捷。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且经过乡政府协调也没能妥善处理,那么可以采取司法救济途径,也就是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这里的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去法院告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则是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反映问题,让他们重新审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接着讲遇到强拆物品怎么要回赔偿。违法强拆房屋造成财产损失的,一般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被强拆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损失,强拆方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强拆时,要及时报警,警察可以记录现场情况。同时,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屋和物品的照片、视频,购买物品的票据等,以此来证明损失情况。之后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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