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该如何解决?一般拆迁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多种。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私底下协商解决,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也就是说,还可以请求政府介入调处。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具体工作。 最后,若还是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般拆迁合同纠纷,首先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被拆迁人作为原告时,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在拆迁合同纠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有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同样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七通一平:是指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使其达到具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气、电信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这样的地块就是“熟地”,可以直接用于建设开发。 地面价: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通过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得出。 楼面价: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用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