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还能领取工资吗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涉及工伤赔偿。我想知道拿到工伤赔偿后,还能不能正常领取工资。是赔偿后就不能领工资了,还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领,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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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是否还能领取工资,这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得了解一下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它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使获得了工伤赔偿相关费用,职工依然有权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从单位领取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情况就有所不同了。这时会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说,职工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等相应待遇,这种情况下就不再领取原来意义上的工资了 。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也有相应的伤残待遇规定,可能涉及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相应报酬 。七级至十级伤残同样有对应的伤残待遇标准。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发放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不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待遇发放。 总之,工伤赔偿和工资领取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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