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提前三十天辞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家里突然有事需要我马上回去处理,没办法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我现在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没有提前三十天辞职的情况,还能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呢?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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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天辞职,通常情况下还是能够拿到工资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过,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一般是指因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用人单位在人员安排、业务交接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比如临时招聘人员的费用、业务中断造成的损失等。 但用人单位要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损失与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离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且,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以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了损失,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建议尽量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做好工作交接。这样既能减少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便,也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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