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的继承权归谁?
我家在农村有套自建房,家里老人最近身体不太好,我有点担心之后房子继承的事儿。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农村自建房的继承权到底归谁呢?是子女都有份,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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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要明确农村自建房的性质。农村自建房一般是建立在宅基地之上,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而房屋所有权归建房人。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但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在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等情况下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那么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继承权归属。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种情况下,自建房的归属就按照协议来执行。